998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陆遥对古代服装的印象大部分来自于影视剧,一直以为古人穿的都是广袖长袍。

其实不然,长袍只有贵族才能穿,即便是镇上的富贵人家穿的也多是窄袖。至于普通老百姓,穿的衣服跟后世几乎没什么区别,怎么简单省布料怎么做。

就拿陆遥身上穿的这件石青色上衣来说,衣服的长度刚刚盖住屁股,样式非常简单,前面是两片交领,里面有绑带交叉绑在身上以防散开,外面还有一条宽布带,系在腰间方便干活时不会弄脏衣服。

田二嫂给小年和小豆剪的样式跟他穿的差不多,分为前后两片式,后片是一个整片,前面有门襟,缝上两条袖子就是一件小衣服。

陆遥翻看了两遍差不多就学会了,下次可以自己尝试剪一件。

他拿着针线坐在院子里缝衣服,两个孩子在菜园子里拔杂草,一晃一天就过去了。

今天是陆遥穿来的第七天了,有时候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

刚穿越过来时,陆遥还在为上旱厕发愁,现在他可以堵住鼻子,面不改色的掏粪浇菜地……

其实心里还是恶心的,但是不浇没办法,古代又没有复合肥,全靠这点大粪肥地。

他和两个小只花了三天时间,才把屋后那块菜地清理干净,除了有一点韭菜,还在边角发现几根毛葱。

这些葱可能是当初赵父活着的时候种下的,这些年没人打理,长得又细又矮,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

陆遥把这些葱苗小心翼翼的挖出来,移栽到韭菜旁边,填上土撒上粪肥,用不了多久就能长起来。

赵婆婆给了他一把白菜籽,现在撒上到秋后就收货一茬大白菜。这些白菜可以囤着冬天吃,免得天气一冷吃不到蔬菜。

上一世陆遥的父母住在农村,两位老人每年都会囤一地窖的白菜、萝卜和土豆。老太太还会腌酸菜,虽然陆遥没亲自腌过,但步骤都记得,以后也可以试试。

说起来他现在住的地理位置,应该是在华北偏北一带。这里四季分明,每年三月到五月间是春耕时节,百姓们会在这两个月里把地耕种完。

六七月份男丁开始服徭役,一直到八月秋收才结束。

秋收完也不得闲,要提前准备过冬用的干柴,这个地方冬季非常寒冷,在没有足够的保暖衣服下,取暖用的干柴就显得尤为重要,柴不够用很可能冻死在家中。

眼下刚到六月中旬,距离冬天还有好几个月,陆遥想趁着天气暖和养几只小鸡小鸭,养上半年明年开春就能下蛋了。

但是手里没钱是个大问题。

毫不夸张的说,原身的身上一枚铜板都没有。

怎么会有人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这几天生活下来,陆遥发现村子里的百姓们大多自给自足,根本用不到花钱的地方。

手里没钱心发慌,陆遥决定再回一趟娘家,借点钱去镇上买点小鸡,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营生。

清早吃完饭,赵小豆勤快的把桌子收拾干净,赵小年负责刷碗,两个孩子分工明确。

不得不说他那个素未谋面的相公把他们教育的真不错,不光懂事还手脚勤快,简直是梦中情孩。

上辈子陆遥对孩子说不上喜欢,因为自身性取向的原因也没打算生小孩。结果穿越后免费送给他两个懂事的弟弟妹妹,简直跟中了彩票一样。

“嫂子,我们今天还去地里捉虫子吗?”

“今天不捉了,一会我领你们走亲戚去。”

两个小孩一听,兴奋的“哦~”了一声,连忙上炕去箱笼里翻出新衣服换上。

这两件衣服就是陆遥给他们做的,因为是第一次缝衣服,针脚有些粗糙,衣襟缝的也不够平整,但是两个孩子依旧宝贝极了,叠好放在箱子里平日都不舍得穿。

土黄色都衣服浆洗的有些发白,陆遥帮他们扯平衣角,又从菜地里割了两把韭菜,挎着柳条筐出了门。

赵小年和赵小豆还是第一次走亲戚,因为他们是外来户,爹娘走的早,附近也没有别的亲人,只从隔壁大壮哥口中听说过走亲戚的事。

田二嫂子的娘家住在十里外的碱水村,经常带儿子回娘家走亲戚。

每次田大壮回来都跟赵小年显摆,什么外祖母给他煮了鸡子吃,大舅带他去河里摸鱼,舅母给他沏糖水等等,羡慕的小年和小豆眼珠子都红了。

可惜他们没有外祖,听大哥说有一个舅舅,但逃荒的时候走散了,不知道还活没活着,如今亲嫂子带他们走亲戚,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两个孩子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陆遥被两人欢快的情绪感染,脸上也露出笑容。

路过村口的时候,突然见前面坐着七八个妇女、夫郎。陆遥眼皮一跳,这里恐怕就是村子里的cbd,全村的八卦都掌握在这群人的口中。

特别是原身还有前科,万一被他们知道了,指不定说什么闲话呢。

陆遥倒是不在乎这些闲话,但怕影响到两个孩子,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7万字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独行醉虾
(文案末阅读指南必看!)确诊了离奇的绝症之后,沈暮云的生活越发诡异起来。一开始,是他的皮肤上长出了尸斑,医生说他的内脏在缓慢腐烂、融化、最终将变成一滩水。随后,莫名其妙的桃花开始变多。他先是收到诡异的告白信,上面用血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然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穷追不舍;还有新招的助手示爱,私人医生过分关怀……就连邻居家的大公狗,也每天眼巴巴等着他回家。白天,四面八方投来的窥探视线让他不堪其扰,
都市 连载 22万字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图样先森
[天之骄子的青涩追妻路]十七章后面修了一下bb们,看过的可以重看一下——8.10转入新高中的齐妙想从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安稳低调地混到高中毕业。 为此,她把自己变成了班里的空气,不说话、不交朋友,别说同班同学,就连任课老师有时候都想不起来班里有这号人。 直到某一天,隔壁班的同学告诉她,他们班的班草纪岑喜欢她。 消息传开,很快,整个年级瞬间认识了这位刚转来就将大名鼎鼎的纪岑同学给拿下的传奇转学生齐
都市 连载 24万字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2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