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碧云天, 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①

转眼就到了九月, 小春来到赵家已经快两个月了。

腿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 夹板已经拆下。到底年纪小, 身体恢复的就是快,虽然还有点坡脚,但几乎不影响走路了。

原本陆遥想让他养够三个月再帮忙, 结果这小子死活不肯,大概怕自己什么都不做遭人厌弃,早早就来到食肆帮忙。

不得不说自打他来后,赵北川明显感觉轻松了不少,零碎的配菜基本不用自己动手,小春自己就能做完。而且他很有做厨师的天赋,切菜学了几天就能切的又快又好。

唯一缺点还是太瘦小了,双手都举不动炒菜用的铁勺。

不过这段时间他个子倒是窜了不少, 跟着赵家吃得饱穿的好,不到两个月个子已经超过了小年。

这两个月时间, 陆遥酿的第一批酒也快出来了。

他是八月初刚入秋时酿的,酿酒的过程暂不赘述,不过这些酒可足足用了十六石的高粱, 一家人从早到晚忙了三日才蒸煮出来。足足装了八个大海缸,眼下刚好发酵满一个月, 可以拿出来蒸馏提纯了。

陆遥酿的酒跟市面上小曲黄酒清酒可不一样,大曲酿的高粱酒香味更加醇厚, 带着谷物特有的芬芳。经过发酵后浓香的酒味四溢, 隔着院子都能闻到。

邻居们不止一次上门来问, 赵家到底做了什么好东西,怎么这么香!

刚好今天赶上豆子休沐,风和日丽秋高气爽。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一家人把铺子收拾干净准备回去蒸酒!

酒缸都藏在后座房里,八个大圆肚儿海缸挤的满满登登。

陆遥掀开其中一个封缸的纱布,那酒香味扑鼻而来,还没喝就快醉了。

用洗干净的木勺搅拌搅拌,里面渗出不少汤汁,这就是最原始的酒。

陆遥舀出一勺递给赵北川让他尝尝味道。

尽管赵北川喝过的酒不多,但也偿得出,这比酒坊里卖的黄酒好喝多了!

旁边三个孩子眼巴巴的看着他们,似乎也想尝尝。

陆遥干脆一人舀了一碗,这种原酿酒精含量比较低,只有六七度,几乎喝不醉人。

当今市面上卖的大多都是这种度数的酒,没有后世香辣的口感,陆遥要做的是蒸馏酒,蒸馏后酒度至少能达到三十度。

前几天买了三十多个酒坛子,每个酒坛大概能盛二十斤酒。

陆遥又让赵北川在院子里临时搭一个灶台,这些酒至少得蒸馏五六日才能全提炼完,在屋里烧怕把席子烫漏了。

灶台搭建好,陶釜按在最下面,里面填上满满一锅水,将发酵好的高粱米均匀的铺在在篦子上架在釜中,然后放上最重要的工具——酒甄。

酒甄是传统蒸馏酒必备的工具,这个东西现在还没发明出来,陆遥属于开了外挂。

他直接找木匠定做了一个,差不多就是个没有底的木桶,桶壁钻一个圆孔可容一根细竹筒探出来,中间链接一个接酒的宽大槽子。酒甄上再放一个用来冷却的天锅,天锅里装上冰凉的井水,这简易的蒸馏器就做好了。

随着赵北川点燃柴火,锅里的水逐渐沸腾起来,水蒸气接触天锅,被里面的凉水瞬间凝成水珠,滴落在槽子里,再顺着竹筒嘀嗒嘀嗒流出来。

陆遥赶紧拿了个水瓢接住,酒头和酒尾都不能喝,里面的有害物质太多喝完容易中毒,可以倒进去重新蒸一下。

接出一斤头酒后,就是上好的高粱酿了!

“快,把坛子拿过来一个。”

三个孩子赶紧去搬来酒坛子,陆遥将洗干净的麻木盖在坛口充当过滤器,让酒自动流进坛中,没用上半刻钟就接了小半坛子。

蒸馏的过程中酒香四溢,几乎把附近的邻居都勾出来了。

“这是什么味道?”

“不知道啊,太香了,香的我在家直咽口水。”

隔壁赵海峰揣着手走出来小声道:“应当是赵北川他们家,前些日子我就闻到他家有股好闻的香味。”

大家伙聚集到门口敲了敲门,“北川啊,在家呢吗?”

不多时陆遥把门打开,“各位叔伯有事吗?”

“没事没事,你家弄什么呢,怎么味道这么好闻。”

陆遥神秘一笑,“自然做的是好吃的,过几日欢迎大家来食肆品尝。”

大伙一听得嘞,知道是食肆卖的就行,都不是四六不着的人,人家赚钱的本事自然不会展露给大家看。

送走邻居陆遥将大门重新插上,今晚打算先蒸馏两缸,剩下的明日再慢慢蒸。

很快第一坛装满了,陆遥小心的抱到旁边,拿木勺药了小半碗递给赵北川尝尝。

赵北川以为跟刚才喝的原酿差不多,咕咚喝了一大口,呛的他猛烈的咳起来。

“咳咳咳咳咳,这酒怎么这么辣啊……”

陆遥连忙帮他拍背,“慢点喝,这可是提炼出来的高度白酒,酒劲儿大着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抢个夫君来冲喜

抢个夫君来冲喜

一枝嫩柳
(日更) 乔骁此人,清高矜傲。 承袭了他爹的官位却没他爹的本事,在官家圈里出了名儿的遭人嫌弃。 一朝被同僚排挤至阴山剿悍匪,出师不利,乔骁被土匪头子俘了去。 好在天生就一副玉面郎官的好皮相,被迫给匪头子那刚及笄的女儿当了压寨郎君,侥幸保住了性命。 烛灯照曳,红妆少女双瞳剪水,看得乔骁怒从中来。 他面红耳赤、咬牙切齿:“你就算得到本将军的人,也得不到本将军的心!” * 剿匪半年,阴山山匪不再作乱,平
都市 连载 30万字
反派不想从良

反派不想从良

终欢
○【wb:终欢】不定期掉落小段子qwq = 翎卿是修仙文中的反派。 而主角是穿书而来的团宠,靠着躺平咸鱼俘获无数大佬的喜爱,自带万人迷光环,引来无数腥风血雨。 翎卿的父母好心收留被仇人追杀的主角。 半夜仇人赶到,他的双亲惨死,主角却靠着好运安然存活,被姗姗来迟的师门长辈接走。 从此,主角在师门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成为一代天骄。 而失去双亲的翎卿时年八岁,靠着坑蒙拐骗勉强活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路过的
都市 连载 19万字
八十年代少年班

八十年代少年班

恭安
穿回八零年,望着一贫如洗的家,七岁的林小堂决定趁着改革春风带领全家致富。致富进行到一半,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教授赞她骨骼惊奇,天生异才,是个读书的好苗子,诚邀她去少年班。听说包吃包住,还有奖金,林小堂一合计还挺划算,收拾包袱屁颠屁颠跟着去了。------------------------------------预收文《四个大佬叔公在海外[年代]》求收藏改开第二年,老陈家收到四个叔公的来信。一封来自
都市 连载 0万字
重生后和娃娃亲对象结婚了[八零]

重生后和娃娃亲对象结婚了[八零]

凝七
大家都羡慕夏棠命好。生活优渥,家庭幸福,一辈子都不用受上班的气。特别是她还有个“二十四孝”好老公谢明辉,不仅是名利双收的名牌大学教授,对她更是温柔体贴到了极点。简直打着灯笼都难找。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等孩子一上大学,夏棠净身出局的离了婚。离婚没几天,夏棠死了。*夏棠重生时,发现自己正躺在秦越的床上。这一次,她毫不犹豫地抱紧了秦越。后来大家又说,夏棠瞎吗?放着被分配到大学当讲师的谢明辉不要,居然和粗犷
都市 连载 29万字
修仙从神秘小鼎开始

修仙从神秘小鼎开始

以云为墨
梧桐村少年,用一本小人书换来一个神秘小鼎,虽灵根不堪,幸得小鼎相助,崛起微末,凭着坚毅的意志一步一步在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修仙界愈来愈强。筑天道之基,掌雷霆清微,脚踏圣地,剑斩古族,登顶天地之巅,渡劫飞升,屹立万古之上,拟大道无涯。回过头来,谁能想到他曾经只是个山野少年?
都市 连载 0万字
给毛茸茸当老婆[快穿]

给毛茸茸当老婆[快穿]

绯色世家
——每天0点更新,有事会挂假条——封面是主角人设文案如下:给反派大Boss当了多年小弟的乌遥,决定换一份工作。他要去照顾毛茸茸的小动物,让可爱忠诚的猫猫狗狗治愈他的心灵。但他怎么总觉得他养的狗,好像把他当老婆了?————第一个世界:被抛弃的斗犬和收养他的大美人(已完结)黑将军总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人,但他只是一条大黑狗。他曾经是最受欢迎的斗犬,是主人的骄傲。直到有一天,他输掉了比赛,还被咬断一条腿。
都市 连载 4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