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听到了。”

承昀刚刚来到门前,便闻里面传来声音。

声音不大不小,耳力稍微差一点的人,估计都听不清楚。

承昀换脚为手,将门推开,便见那妖孽正坐在床边。

他昨日洗了澡,还换了衣服,乱糟糟的头发显得柔顺许多,浑身干净的像是披了一身瑶池的水。

这会儿正身着单衣,在往身上穿着夹棉外袍,那外袍崭新,外面丝绸一样亮着光泽,边缘还有一圈毛领,围在那细细的脖颈里,衬着莹白的容颜,仿佛兔子成了精。

温别桑低着头,下巴和嘴唇都埋在毛领里,仔仔细细把胸前的几个扣子系好,扯了扯衣摆,朝他看了过来。

承昀的起床气莫名褪去一些,他慢慢皱了皱眉,道:“哪里来的新衣裳?”

“殿下。”后方的庞琦急忙接口,道:“这是之前给您做的新衣,您身量抽的快,没能穿得上。”

按照规制,皇太子的衣服每年都要做上几百件,穿不完的有些会赏给下人,有些则会被获得许可的皇商拿去成衣店买卖,而一些特别珍贵的,则会被用来压箱底。

比如温别桑身上这一件,那领口的白毛便是北疆猎来的雪狐,一点杂色都没有,身上的料子是织银的云锦,一眼看去便贵气非凡。

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承昀想着,淡淡道:“既然醒来,就过来给孤换朝服吧。”

温别桑耳朵没他那么好,甚至,比许多普通人的都要差上许多。

他确实是被承昀那句踹门惊醒的,但却并不知道承昀要他起来这么早要做什么。

便确认道:“换朝服?”

“正是。”承昀道:“今日有早朝。”

温别桑自然懂得朝服的意思,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我帮你换。”

“自然是因为你这妖孽昨日在梦里使唤了孤。”

温别桑:“……”

有病吧你。

“快点!”

“我的腿……”温别桑道:“走不了路。”

承昀不悦地环顾四周,准备找个人把他拖过去,但他忽然发现身边这群歪瓜裂枣竟然没有几个配给兔子精当坐骑的。

他下意识就要迈过去,又陡然停下。

呵,他还不配自己亲自出手。

“去,把朝服拿过来。”

温别桑觉得他大概真的有脑疾。

那太子袍刺绣精致立体,落在手上极其沉重,温别桑站不起来,吃力地提起那袍子,努力举起手也够不到他的肩膀。承昀板着脸看了他一阵,骂了一句:“废物。”

然后旋身,一脚把屋门踢上,挡住了外面窥探的视线之后,冷冰冰地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温别桑是真的不了解他图什么。

他费劲地地把袍子给他搭在身上,摆动双臂间,承昀嗅到了熟悉的老檀木味。这檀木材料上乘,油脂肥厚,在用在他身上之前,还特别放置过一段时间,没有任何的烟躁味,充满着醇厚的甜香,夹带着老檀独有的木质奶味,许是因为放了太久,味道淡了些许,但依旧让人留恋。

这是他少时极其喜爱的味道。

这样熟悉的味道,出现在自己最讨厌的人身上,承昀的表情一时有些微妙。

他展袖,由着温别桑继续给他弄着盘扣,道:“你往日爱用什么香?”

“我不用香。”

“村野之人。”承昀道:“确实配不上用香。”

温别桑不理他,他只想赶紧把这个大脑病入膏肓的无常太子赶紧打发了。

终于拿起了那同样厚重的腰带,听到太子又道:“孤真该把你扔进荷花池里和淤泥待一段时间,泥腥味倒是很适合你。”

他已经站了起来,依旧张着双臂,宽袍垂在两侧,温别桑毫无耐心地弄着那玉勾,即便看不到他的表情,承昀都知道他肯定正在皱巴着脸。

他居高临下地望着温别桑,带着些许善意地道:“服侍孤是你的福气,你应当开心一点,这样对你我都好。”

“……”温别桑现在只想拿出五十斤黑龙把太子府夷为平地。

终于弄好了那烦人的玉勾,温别桑挪动身体退回去,一个玉佩忽然递了过来。

温别桑:“……我的核桃,你放哪了?”

“你私自购入雷火,已经严重触犯了大梁刑律,还痴心妄想着拿回去?”

温别桑接过玉佩,面无表情地给他挂上去。

承昀随口道:“那些雷火弹是哪里买的?”

温别桑道:“弄好了。”

一块象征身份的金色令牌又递了过来,承昀再次问:“雷火弹是哪里买的?”

温别桑给他挂着令牌,道:“黑市。”

承昀:“……”

他看着温别桑的眼神染上了些许诡异。

这兔子精看上去柔柔弱弱,竟然还敢去黑市跟人做交易。

他沉声道:“哪里的黑市有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7万字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独行醉虾
(文案末阅读指南必看!)确诊了离奇的绝症之后,沈暮云的生活越发诡异起来。一开始,是他的皮肤上长出了尸斑,医生说他的内脏在缓慢腐烂、融化、最终将变成一滩水。随后,莫名其妙的桃花开始变多。他先是收到诡异的告白信,上面用血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然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穷追不舍;还有新招的助手示爱,私人医生过分关怀……就连邻居家的大公狗,也每天眼巴巴等着他回家。白天,四面八方投来的窥探视线让他不堪其扰,
都市 连载 22万字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图样先森
[天之骄子的青涩追妻路]十七章后面修了一下bb们,看过的可以重看一下——8.10转入新高中的齐妙想从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安稳低调地混到高中毕业。 为此,她把自己变成了班里的空气,不说话、不交朋友,别说同班同学,就连任课老师有时候都想不起来班里有这号人。 直到某一天,隔壁班的同学告诉她,他们班的班草纪岑喜欢她。 消息传开,很快,整个年级瞬间认识了这位刚转来就将大名鼎鼎的纪岑同学给拿下的传奇转学生齐
都市 连载 24万字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2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2万字